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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安全》走进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9年我们国家新修订了《药品管理法》,提出了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多年来,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一直针对药物警戒开展各项探索与实践的具体工作,并获得良好的口碑。

《3.15消费安全》走进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图1)

中心通过监测,识别风险信号,率先预警和控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的前哨作用,为科学监管提供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同时,中心通过大数据分析结果,有利于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药品质量,主动开发研制新药,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合理用药水平。

《3.15消费安全》走进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图2)

《3.15消费安全》走进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图3)

据悉,中心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推广部署了药物警戒系统,在中山市的三甲医院首先推广实施,其中有两家医院被评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同时,中心多措并举地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测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的认识,熟悉上报流程,有利促进药械化不良反应和事件监测工作。此外,中心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25国际爱肤日”“9月安全用药月”等契机,开展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的科普宣传活动,并开发了化妆品不良反应微信上报平台,方便公众随时进行个人上报,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3.15消费安全》走进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图4)

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李亮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公众健康。下一步,中心将按照省市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努力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奋力推进中山健康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3.15消费安全》走进中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图5)

本节目于3月20日在广东经济科教频道播出。

编辑:陈美琴编导:冯凛凛后期制作: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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